學生卡記名說明
  1. 憑學生證到門市購買icash2.0學生卡片(KITTY X DANIEL 學生卡 & 想享學生卡),新購的卡片沒有記名也尚未設定「身分有效期限」,學生卡記名免收記名服務費用。
  2. 購卡後,但尚未記名與設定「身分有效期限」,第一次搭乘特約交通時,會自動設定「身分有效期限」為搭乘日後20天內。
  3. 上網記名成功並收到愛金卡發的簡訊後,持卡人可以到7-ELEVEN門市櫃台靠卡設定「身分有效期限」。
  4. 上網記名成功後,學生身分有效期限為 畢業年度的10月31日。如繼續升學,同一持卡人可上網申請展延學生身分有效期限。
  5. 一位學生只能記名一張icash2.0學生卡。
  6. 學生卡的「身分有效期限」過期後仍可使用,但搭乘指定特約交通時會以一般卡計算票價。
  7. 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申請時需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請 下載申請書 填寫完畢且須請法定代理人簽名後回傳至客服信箱。
網路記名申請告知事項與免責聲明

您好!歡迎使用本服務,本服務係由跟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先詳閱以下內容,確認您同意所有規範後,再開始使用本服務。
一、告知事項

  1. 學生卡申請網路記名作業,必須上傳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照片,學生證正、反面照片或相關在學證明(icash學生卡持卡人需年滿12歲以上,且具教育部認可有效學籍之學生身分)。
  2. 若您未滿18歲,應將本服務之約定條款內容請您的法定代理人詳閱並同意,方可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3. 本卡經本公司完成記名登錄後,不可申請回復為無記名,亦不可轉讓予第三人進行記名。
  4. 學生卡優惠效期係本公司依持卡人修業年限設定,其學生卡之學生身分有效期限至畢業年度之10月31日止。本公司將以簡訊通知持卡人記名申辦之審核結果,持卡人於審核通過後,可持該學生卡至7-Eleven統一超商設定身分優惠效期,以享有特約交通學生票價優惠。
  5. 已完成記名之學生卡持卡人之學生卡優惠效期到期,如因升學、延後畢業、或於原單位繼續服務等因素,依規定可再享學生身分優惠者,可憑在學證明向本公司辦理展期作業。
  6. 本卡持卡人可隨時解約個人記名資料,後續該卡片不得再提供記名服務,屆時本公司將無法繼續提供儲值卡相關服務,並將依「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20條約定辦理契約終止手續。

二、申請人聲明事項

  1. 本人同意申請案件須於愛金卡(股)公司檢核通過後始得生效,愛金卡(股)公司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2. 本人確認所提供之所有個人資料皆正確無誤,並同意將資料提供給愛金卡(股)公司作為記名卡掛失及行銷(如不定期收到由愛金卡公司所提供的優惠訊息)相關服務之用。如遺失本卡,應儘速透過愛金卡客服專線辦理掛失,本人瞭解掛失後3小時內卡片遭冒用金額之損失須由本人承擔。
  3. 本人獲贈之 OPENPOINT係由統一超商(股)公司及其點數特約機構所提供,本人同意愛金卡(股)公司得將本人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統一超商(股)公司,俾使統一超商(股)公司及其點數特約機構得提供本人關於 OPENPOINT 紅利點數之相關服務。
  4.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已詳閱並同意前揭聲明及應詳閱並同意下列「OPENPOINT 告知事項」、「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內容,始得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三、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提供客戶多元化之商品售後服務,本公司會經由客戶服務中心及其他申請服務管道,蒐集客戶相關基本資料,為保護客戶權益,請客戶於留存或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前,詳讀以下告知事項,如客戶完成填寫並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後,則視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以下告知事項。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特定目的之說明:業務之類別─儲值卡、諮詢等相關業務。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包含行銷業務(040);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59);金融爭議處理(060);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3);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儲值卡業務(067);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0);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1);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182)。
  2. 蒐集之目的:icash卡壞卡更換服務/icash卡儲值金退回/icash 申請解約/記名式 icash卡相關服務/以 icash卡號作為電子發票查詢、捐贈、對獎、領獎、歸戶、毀損、掛失及退換等之使用/電子發票申請補發/金融服務業依法令及金融監督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其他諮詢服務/行銷業務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含法定代理人)/地址/email/存款帳號/icash卡號/學校名稱/學號
  4. 利用期間:自個資當事人同意於本公司登錄個人資料之日起至個資當事人與本公司契約關係終止之日止。
  5. 利用地區、對象及方式: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本公司將於蒐集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並利用個人資料/對於客戶所登錄留存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及委外與配合之相關廠商都將於公告之特定目的範圍內予以利用,並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予以保護。
  6. 個資當事人就其本人之個人資料依法得向本公司以書面或電話請求行使以下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上述權利,若因不符合申請程序、法律規定、本公司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不在此限。
  7. 個資當事人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個資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個資當事人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進行執行業務所須之必要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個資當事人相關服務或較佳之服務。
  8. 告知事項之諮詢:如果您對於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至本公司客服信箱 service@mail.icash.com.tw 或撥打客服專線 0800-233-888(手機請撥 02-2657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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