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修正公告
2025/02/07

茲公告修正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十六條客訴處理及紛爭解決機制,並自 114 年 2月7日起生效實施。
如使用者對本次修訂有異議,請依「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二十條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
若未於公告開始後七日內提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者,則將視為同意本次修改內容。